采购公告(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系统 询价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2-12-21 03:50

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系统询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向各服务单位询价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系统询价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要求:

项目地址: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

服务周期3年    合同1年1签

结合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周围环境建筑面积构造特点财物价值多重因素考虑拟对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增设联网报警系统,采用AI智能人形红外报警系统结合报警联动,最大程度保护我司物资、财产安全。

最高限价:6000元/年。

供应商所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发生的投入设备、劳务、人工、管理、材料、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全部费用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我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一)点位布置计划

序号

防范区域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正门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2

大厅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4

200万像素

3

1楼财务室门口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4

2楼办公室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合计



7


(二)安防设备清单

供应商根据点位情况自行配置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三)理赔服务

年服务费应包含室内有形财产被盗理赔保险:含不低于20万被盗理赔保险,专职技术人员定期巡检维护,报警信息与市110指挥中心联动。

其他:

1.服务期限为壹年,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签定后乙方7日内为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2.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签字后、在甲方付清乙方费用之日即是乙方为甲方报警服务开始日期。

    3.在甲方设定的报警服务责任时间内,乙方获悉报警信息,立即通知就近保安迅速到达现场核实警情,真实警情迅速转告110巡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乙方做好对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保证甲方能正确使用。

    5.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故障处理要求在24小时内解决。

6.乙方对正常使用过程中设备的损坏免费维修或更换、升级。

7.联网报警:接警中心24小时为客户提供联网报警服务。  

    8.设备巡检:定期对客户安防系统进行巡检。  

    9.设备维修:对于客户前端报警设备有损坏的,第一时间派出巡检工程师前维修。  

    10.联机检测:通过报警呼叫中心对客户端系统设备实行联机检测。  

    11.日常维护:系统交付使用后,中心不定期提供日常维护。

    12.责任及财产理赔:与客户签定协议,根据协议对系统运营承担赔偿责任。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所有设备安装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若服务周期不足一年,则按照签约合同价/12*实际服务月数计算。最终结算以实际服务时间进行按实计算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质资格及能力,具有能够完成本工程的相关人员及设备。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最低价成交

£  /  ;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见1.4采购项目概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无因违反服务合同,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相关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公告的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22317时00

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表递交的止时间为2022年12219002022年12231700分,地点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管理中心

潜在供应商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报价表等资料加盖鲜章后密封递交。我司将择期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报价进行统一拆封。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及最终成交单位将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7 其他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


附件:

 

报价表

项目名称: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系统询价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备注

1

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系统询价采购项目


包干总价服务N/年

报价确认: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范本(参考):

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报警服务合同

 

 

 

 

 

 

 

 

 

 

 

 

   方:                                     

 

         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联网防盗报警服务事宜同意签订以下条款:

一、安防报警服务内容服务区域、服务期限、费用费用

1服务内容1含不低于20万被盗理赔保险,专职技术人员对系统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安装﹑移机﹑免费更换设备警情联动处置

  2点位分布:结合展示中心周围环境,建筑面积,构造特点,财物价值多重因素考虑,拟采用AI智能人形红外报警系统结合报警联动,最大程度保护我司物资、财产安全。

3点位布置

序号

防范区域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正门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2

大厅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4

200万像素

3

1楼财务室门口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4

2楼办公室

AI智能红外报警摄像机(摄像机专用防水电源)

1

200万像素

合计



7


 

2、暂定服务期限:                日起至                 日止。

1)乙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并在合同签7日内,为甲方安装完毕报警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付清乙方费用之日,即是乙方为甲方提供安防报警服务开始日期。

2)本年度服务期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甲方应在本年度服务费期满前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在甲方付清乙方下一年度费用之日,即是乙方为甲方提供安防报警服务开始日期。

3、安防报警服务时间:在报警设备“设防”(即甲方开启报警设备,使报警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到“撤防”(即甲方关闭报警设备工作状态)期间,为甲方委托乙方安防报警服务的责任时间

 

4、服务费          /(大写)               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发生的投入设备、劳务、人工、管理、材料、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全部费用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我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5、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所有设备安装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用。若服务周期不足一年或者超过一年,则按照签约合同价/12*实际服务月数计算。最终结算以实际服务时间进行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安防报警系统在设防前,甲方应将门、窗关好,办公室抽屉、贵重物品下架入保险柜上锁,确保场所内无暗藏人员。一切检查妥当后再按报警系统操作规定正确设防,若有异常应立即与乙方联系。

2、甲方不得擅自或任由他人变动或修理报警装置、电路、联网电话,甲方必须与报警主机所连接的座机及线路保持畅通;室内装潢、堆放物品时应注意不得妨碍或损坏报警系统的正常功能,若场所扩大、升级装修必与乙方公司业务人员联系或拨打2318110告知。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报警系统的操作,设防后报警场所内不得有人进出,发现报警系统异常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

4、确保乙方提供的自动联网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若甲方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必须由乙方专业人员维修。若无法修理,甲方照价赔偿;如甲方既不赔偿也不更换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5、甲方不能断开与报警系统所连接的(220V)电源及网络,保障报警系统正常工作。若因甲方所在地电线电缆处于施工、维修或其它原因造成12小时以上停电、电话线路中断等状态,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如因甲方切断电源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6甲方应积极配合支持乙方的巡逻守护工作,在乙方对夜间出入甲方营业门面人员进行询问时,甲方应主动讲清出入人员身份或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其他损害由甲方承担。

7、当甲方的紧急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或店名更改、转让等应立即通知乙方。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确保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展示中心安防报警软件、硬件的正常使用。

2、若安防报警发生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完成修护或更换设备。

3、若发生被盗事件,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理赔。

四、理赔范围、赔偿程序及免赔:

1、理赔范围:

1营业执照内核准经营类型及待售商品

2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                                             

2、赔偿程序:

1)双方一旦获悉被盗案件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在公安干警未到达现场勘查取证前应保护好现场。

2)甲方人员应在获悉案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会同乙方及公安干警,查证有无物品被盗。如有被盗,应将被盗物品的名称、金额及能证明被盗物品的视频资料账册及相关报案资料,在5天内送交乙方。

3)经乙方或公安机关出警抓获小偷(或公安机关已破案的),甲方的财产损失由甲方直接向小偷主张权利。

4)如未能抓获小偷,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0日后未追回被盗物品的,待各种资料(被盗前后库存、进销货目台账、有效票据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未破案证明等)交齐后,由乙方为甲方进行理赔。

5)如甲方在乙方处获赔偿后被盗物品被追回,甲方应退还乙方赔偿款(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

   3、免赔:

1)因社会动乱、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职责而使甲方财物被盗的。

2)因甲方的门、窗未关闭或未上锁而被盗的。

3)因甲方擅自变动报警系统的有关设置、线路、设备位置、人为断电、光猫断电,致无网络等情况导致报警系统失控而被盗的。

4)因甲方建筑物装修等影响了原有报警系统设计,如场所人为扩大、增加出入口等,且事先未通知乙方配合防范,致使报警系统无法有效报警,而使财物被盗的。

5)经公安机关确认,属甲方内部人员或外来暗藏人员盗窃的。

6)安防系统覆盖范围外的财产。

7)因甲方的纠纷,或甲方的债权人,搬走或损坏的物品。

8)在公安机关或乙方没有到达现场,甲方就先行进入被盗现场,造成被盗现场被破坏的。

9)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而发生被盗的。

10)店名、经营类型或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未及时通知乙方变更备案的。

11)因甲方原因导致报警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 

    12)盗窃事故,提供完整的盗窃过程监控视频的,且能提供公安机关损失物品和损失金额《明细登记表》的(或公安机关签章《损失清单》的备注:非立案通知书),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其中数码产品盗窃事故、烟酒盗窃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实际损失金额的15%,两者以高者为准。

    13)盗窃事故,无法提供完整的盗窃过程监控视频的,或无法提供公安机关损失物品和损失金额《明细登记表》的(或公安机关签章《损失清单》的备注:非立案通知书),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其中数码产品盗窃事故、烟酒盗窃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2000元或实际损失金额的30%,两者以高者为准。

14)金银首饰店盗窃事故,提供完整的盗窃过程监控视频的,且能提供公安机关损失物品和损失金额《明细登记表》的(或公安机关签章《损失清单》的备注:非立案通知书),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无法提供完整的盗窃过程监控视频的,或无法提供公安机关损失物品和损失金额《明细登记表》的(或公安机关签章《损失清单》的备注:非立案通知书)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2000元或实际损失金额的90%,两者以高者为准。

15)火灾事故每次事故免赔人民币1000元或实际损失金额的20%,两者以高者为准。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后服务费收取之日起生效至服务费到期日期终止,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合同终止后,报警设施设备由乙方收回。

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暂时无法履行报警服务期间内,乙方可以暂停服务,同时扣除相应服务费。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00.00元,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6、理赔只针对联网报警合同个人或单位,只通过银行转账。若一旦发生案件,为报案、立案迅速,请填写营业执照全名名及营业执照税号或法人身份证全名及号码:

                                                                           或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本合同文本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