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绿化养护单位询价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2-07-13 01:37

(绿化养护单位询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绿化养护单位询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绿化养护单位询价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地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蔬菜、水果及市场内绿植及树木养护修枝、除草、杀虫、冬季保暖等(每季度不低于1次)并保证树木存活率。

预算控制价:4000.00元/年。

服务期限:3年

供应商所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发生的投入设备、劳务、人工、管理、材料、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全部费用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我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每季度乙方完成相应的养护任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当季金额的100%。

其他要求:供应商服务单位应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及设备。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最低价成交

£  /  ;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见1.4采购项目概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无因违反服务合同,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相关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0713日至202107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函)。

5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公告的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071317时00

5 现场踏勘

    不组织

5 响应报价的递交

5.1响应报价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713日至2022年071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分,地点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控制部,报价函须密封递交。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后,我司将组织对各单位报价进行统一启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及最终成交单位将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7 其他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二年十三


附件: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绿化养护单位询价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现申请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报价函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报价

备注

1

绿化养护服务

1



包干总价:



供应商所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备及安装调试所投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全部费用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我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报价单位:    

2022      


合同范本:

绿化养护服务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其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绿化养护承包给乙方养护,且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绿化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负责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绿植、树木的养护管理。

第二章∶绿化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自2022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第三章∶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正常的绿化用水、用电及相关的供给设施。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内的违规行为有权制止。

3、甲方须给乙方在园区范围内指定垃圾清运点。由乙方造成的垃圾废品,乙方必须及时运送到指定的垃圾点,不得影响甲方的保洁工作。

4、在养护管理过程中,乙方的合理要求,甲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和支持。

5、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养护款项。

6、甲方负责绿化区域内植物、草坪的安全,若出现遗失,不可抗拒的因素、人为的损坏以及因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的植物生长不良或死亡等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整改方案,待甲方批准后及时整改(该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在乙方养护范围内对绿化区域进行改造、调整、更新等工作,并要求乙方配合。

第四章∶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绿植、树木的养护管理,作业必须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DB51/50016—1998标准执行,保证现有的景观效果,并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2、乙方每月月初应将本月的月工作计划(含人员情况、培训计划等)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大乔木出现不良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作好相关处理记录并知会甲方。

3、乙方员工自觉遵守园区管理规定,爱护甲方财物,安全施工、文明作业,注意言行举止以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不得与甲方及服务区域商户发生争执。如发现有违法乱纪,并经查实属乙方人员所为时,乙方针对上述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派出形象素质较好的专业人员从事绿化养护工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委派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或雇佣关系,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所有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节约用水、用电。乙方在进行打药、施肥前,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妥善保管药品安全。

6、乙方有义务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提出美化园区的专业性建议,供甲方参考,如建议通过需要实施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7、在合同期内,乙方需指定人员与甲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对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知会甲方现场负责人,并且需保证现场品质。需调换或新招聘的管理人员应提前通知甲方。

8、如遇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检查及甲方"创优",乙方必须配合搞好工作并保证承包范围内检查合格.

9、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0、乙方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不得影响市场或市场内租户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管理质量

按附页(附件一)标准执行。

第六章∶管理费用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区域内绿化月养护费用(包干制)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绿化养护总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2、按月检查并考核,每季度结算一次。支付方式为转帐的形式将养护费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真实有效的的增值税发票,不得出现虚假发票、虚开发票及借用其他公司发票等不合规情形,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有权拒付,由甲方经办部门核实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支付。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付款方式若有变更,双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1、乙方在养护期内,若不按时按季节进行除草、修剪、浇水、施肥、防治病虫害及绿地保洁工作,甲方可发出限期整改指令,超过期限还未整改的,甲方扣罚乙方违约金 200.00元。

2、乙方认真履行协议,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拨付养护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收相应款项。因此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要变更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委托管理期限届满退出甲方住宅小区,终止委托管理服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每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90分为不合格,80分-8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5%,70分-7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10%,60分-69分,扣减当月养护费的15%,评分连续两个月在60分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进驻甲方前3个月为磨合期,在3个月磨合期结束后,乙方如绿化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或乙方要求退场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据实结算,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章∶附则

1、合同附件须加盖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绿化养护月检表附后。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4、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