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公司内部审计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1-01-19 01:28

公司内部审计服务单位入库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购项目编号:高农司采[2021]2号

一、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1.6条款修改为: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改为符合《审计单位入库要求》均可纳入内部审计会计事务所库。

审计单位入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通过注册会计师协会上一年度年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具有与审计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

3、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名,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2018的以来,在投标截止日未涉及以下情形的:

(1)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受到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

(2)因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受到市国资委或标的企业不良通报或作出禁用限制的;

(3)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因发生违反服务合同,给标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注册地不在绵阳市的,必须在绵阳市设有分支机构,并授权绵阳的分支机构承揽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二)委派项目审计人员要求:

1、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涉及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作经验。2018年以来,每年不少于3个相关项目的审计项目。

2、其他专业人员需具有较高审计业务能力,并参加过国有企业审计工作。

3、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等。

二、本工程采购文件4 条款修改为: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0114日至20210118改为20210114日至20210121

三、取消本工程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