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0-12-22 03:10

采购公告

 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防范及减少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较大的损失,经审查批准,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拟对 “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一、采购项目: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控制价:12.00万元

1、财产综合险:

/被保人名称: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被保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廻龙路10号、玉女街、塘汛。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自然灾害或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或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我公司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我公司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标的地址:以投保时我单位提供财产坐落地址清单为准。

保险期间:12个月,具体以投保时为准。

保险标的: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保险金额

固定资产(原值):111322890.34元;

免赔额:损失金额的5%

2、公众责任险

/被保人名称: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被保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廻龙路10号等,具体以投保时为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我公司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我公司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保险期间:12个月,具体以投保时为准。

责任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

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元;

每次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限额:50万元;

每次事故每人医疗损失赔偿限额:5万元;

免赔额: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为100元或5%,二者以高者为准。

其他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详细报价,同时在单独提交的比选文件中阐述公司概况、经营优势、经营业绩、理赔能力及服务承诺等。具体内容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险赔付标准及条款。

2)理赔范围及免赔额条款。

3)理赔保证体系和措施。

4)服务措施和承诺以及与服务承诺相悖事件发生后的惩罚性条款。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

70%

70分

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最低谈判报价作为评审基准价。

谈判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谈判报价)×70


2

服务方案30%

3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以外所能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增值服务及建设性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可行、是否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以及售后服务机制、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人员配备及分工、售后服务措施、售后延续性服 务是否完善、与本项目是否匹配进行综合评定排名,好得得25-30分,一般得15-25分,差得5-10分,其他不得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为在国内注册、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许可的经营财产综合险的保险供应商。

8、保险公司诚信记录良好,保险销售人员无不良记录行为。

9、在绵阳设有分支机构。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上午09:00- 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

六、 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项目不收取报名费用,潜在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00015251@qq.com。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函;

以上报名资料须在谈判现场单独递交: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不接受邮寄或以任何电子数据方式传送的响应文件。

八、比选地点: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迴龙路10号)二楼会议室

九、本采购公告将在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ygssc.cn/)公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采购文件咨询)15228327936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迴龙路10号。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零年十二二十二


附件1: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我司决定按照公告规定时间递交报名函并参与项目磋商。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谈判报价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至采购要求的有效期结束止。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⒈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⒉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⒈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⒉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⒊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3:  

报价表

项目名称: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序号

投保险种

保费(元)

备注

1

财产综合险



2

公众责任险



合计



报价确认:    (大写:  )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