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

创建时间:2023-06-08 10:55

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进行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要求:

预算控制价:1.5万元

项目情况及要求:

因信息中心机房局域网及VLAN结构经过多年使用和扩展,网络结构非常混乱,导致故障频发,且部分网络设备(安全网关和防火墙)已失效,初步判断为硬件故障,因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此外,公司正在使用的OA系统服务器、ERP系统(气调库)服务器、蔬东坡数据库备份服务器交发集团T6服务器等服务均分别运行于VMware5.5虚拟云平台、VMware5.6虚拟云平台,该平台已运行经过多年运行,部分配件损坏,导致资源严重不足,已难以维系上述业务系统的运行。

因网络设备(安全网关和防火墙)为硬件故障,维修或更换成本较高,且裕农新域项目投入使用后,现机房内的设备和服务将可能迁移至裕农新域项目。因此,在不添置设备和配件的前提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以保障机房网络和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至裕农新域项目机房投入使用。

采购内容:

1、信息中心机房局域网及VLAN结构进行梳理和规范;

2、停用VMware虚拟云平台及相应的存储阵列设备,承载设备,并利用其完好的配件组装物理服务器(不购置配件)

3、将运行于VMware虚拟云平台OA系统服务器(两套系统)、ERP系统服务器、配送业务系统数据库备份服务器迁移至物理服务器(交发集团T6服务器即将办理,因此暂不处置)。

实施期限:签订合同后2日内(需周末或夜间进行18:00至次日8:00)。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所有施工任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结算通过审核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但甲方为完成自身付款流程而占用的审批时间不计入本工程结算价款的支付时间),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5%,剩余5%款项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3个月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供应商所填报的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约定工作所发生的投入设备、劳务、人工、管理、材料、维护、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税金等一切全部费用及后续技术支持与服务等,我司不再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最低价成交

£  /  ;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见1.4采购项目概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采购、项目提供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08日至2023年061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控制部(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函⑤报价单)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 评审方式

    最低价成交。响应报价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我司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响应报价进行统一拆封评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及最终成交单位将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7 其他

    其余未尽事宜,详合同条款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


附件: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现申请报名本项目采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报价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有效期结束止。

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⒈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⒉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⒈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⒉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⒊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

 

 

 

附件:

 

报价

项目名称: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

序号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备注

1

信息中心机房网络维修及虚拟云平台迁移服务采购



报价确认:    (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合同范本:

甲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承包内容:

3、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备、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措施、包验收合格的方式承包本项目。                

第二条  工期要求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2、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包干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合同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案中设备费、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甲方无须就本合同的履行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 

2、如有本合同约定外的变更、经济签证发生,需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调整合同总价。

3、变更、经济签证所发生的工程费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汇总计入结算。无论变更、签证是否引起措施项目的变化,措施费均不予调整。

4、因乙方自身方案缺陷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结算通过审核审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结清工程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直至乙方补齐相关付款凭证。若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由乙方自行承担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要求:

(二)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方案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48小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进行检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在甲方未检查前乙方不得将工程隐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因返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工程完工后,乙方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呈交竣工报告,并附完整的工程资料。工程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按合同约定进行整体工程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至合格,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工程。交付前工程的看管、养护、修缮及毁损、灭失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验收依据:国家相关的质检标准、采购公告以及设计方案。

5、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非人为损坏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无偿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1年,期间所有产生的工时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质保金为合同价3%。质保期满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组织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场工作予以必要的协助,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

4、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协调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等相关事宜。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后,合理组织和调配人力、设备进场施工。

3、乙方现场施工设备、材料运输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拒绝或延期执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及经济赔偿。

5、乙方日常施工应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将建筑垃圾清理出场

6、乙方负责办理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手续。

7、乙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承诺自身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资格、资质及丰富的从业经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未开始进场作业前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乙方已进场进行施工作业,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任务要求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计乙方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3、若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实施标准,且甲方要求第二次整改实施后仍未达到要求标准,视为乙方违约,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应遵从甲方指令,做到令行禁止,保质保量,若乙方屡次不执行甲方指令视为违约,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有关管理规定,对其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作业,自觉接受和配合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对于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所受到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伤亡事故,或因施工、运输等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及伤亡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内所有罚款、违约金及相关赔偿金,在甲方办理结算工作前,乙方应当直接以现金或现金转账形式交予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拒交,甲方可直接从应付费用中按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的5倍进行扣除。若双方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及相关款项索赔。

2、 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赔偿责任条款和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有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设备清单

附件二:施工安全承诺书

甲方(盖章):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迴龙路10号  

电话:0816-2682272

开户银行:绵阳市涪城区龙门信用社

账号:880701105022941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7547409453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