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资产出租公告
序号 | 集团公司名称 | 资产所属企业 | 资产信息 | 招租信息 | 备注 |
资产名称 | 资产位置 | 拟招租经营项目 | 面积 (平方米) | 招租底价 (元/年) | 合同签订期限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租金递增率 | 保证金(元) | 交易方式 | 报名方式 | 企业招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 南侧仓库及临街地块 | 塘汛中街88号 | 商用 | 1864.37 | 20000 | 8年 | 1.原仓库加固或原拆原建 承租方须对现存仓库进行加固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如需拆除进行原址重建,房屋要以一层楼钢结构为主体,恢复仓库外观,并取得第三方安全鉴定报告,确保房屋安全质量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如需接入水、电、气等配套供应,由其自行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土地硬化 对该地块场地进行平场、地面硬化、铺装、绿化、美化、亮化等,将现有围挡改建成通透式围墙,做好环境提升。承租期间,租赁区域内的地面建构筑物及设施的安全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3.无条件配合增设临街车辆通道 公司开设临街车辆通道的占用面积已从招租面积中扣除,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车辆通道的开通建设工作。 4.承租方不享有租赁标的以及对租赁标的整修或加固投入所形成的附属资产及权益的所有权。同时如因政策调整导致前述资产所有权流转,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竞租。有恶意违约、拖欠较大金额租金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高农司资产出租承租人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等情形的报名者不得参与竞租。 | 第2年 75% 第3年 43% 第4年 30% 第5年 8% 第6年 7% 第7年 7% 第8年 6% | 50000 (完成南侧仓库加固或拆建后无息退付2万元,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鉴定报告验收通过后无息退付2万元,剩余1万元作为承租期间保证金,退租验收后无息退付。) | 对公转账或向公司微信账户支付,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 线下 | 刘老师 15228327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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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