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 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创建时间:2013-01-20 09:2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中央、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去,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到基层调研时,市级部门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3 人,县(市、区)、园区不超过2 人,调研点只安排1 名负责同志参加。统筹安排调研活动,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地方。坚持轻车简从,原则上安排集体乘车。需安排越野车时,要从严控制随行车辆。

二、联系帮助基层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关心社情民意,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每人联系1 个县(市、区、园区或科研院所、企业)、1 个乡镇、1 个村、1 个社区、1 至2 户贫困户、1 至2 名高层次人才,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定期接待、及时研究回复群众来信来访,限期解决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信访集访案件。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坚持每周二“无会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全市性会议可视情况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级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开1次。一般性会议活动,原则上不请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各类工作会议,不介绍市内出席人员,开短会、讲短话,提倡领导干部自拟讲话稿。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四、规范文件简报

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地各部门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 种。

五、改进新闻报道

简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需要报道的,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六、简化接待工作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基层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横幅,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献鲜花。需用工作餐的,不安排宴请,一般在当地机关食堂就餐,安排自助餐、家常菜,不上烟酒、高档菜;如在群众家里就餐,要支付就餐费用。需住宿的,不安排超标准住房。

七、厉行勤俭节约

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刹餐饮浪费等各种浪费行为特别是公款浪费行为。安排会议活动要核定经费、简约简朴,会议地点优先选用机关单位会议室,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空飘、彩旗,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发放纪念品或土特产。公务接待要务实节俭。从严控制出国出境,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照顾性考察。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