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3-01-06 10:08

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潜在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要求:

项目地址: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

服务期限:2023年1月-12月

控制价:水电一口价0.258(元/度)

报价方式:两轮报价,密封递交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谈判后填报最终报价

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分别提交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2023年度直购电水电价格报价函和具体交易服务方案,另火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

2.供应商须熟知直购电政策,向采购人和电网经营企业提供与履行相关的其他信息,协助采购人申请办理直购电有关手续,协助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3.依据四川电力市场有关交易规则及年度指导意见计算的偏差电量考核费由供应商全额承担。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满足实质性响应的直购电水电价格最低价成交

£  /  ;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见1.4采购项目概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无因违反服务合同,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相关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

6)其他要求:符合四川省直购电准入条件及在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资质,并符合四川省能源局售电测市场主体目录要求及完成备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谈判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公告的时间

    截止时间:202311017时00

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报价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1000分,地点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成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务必按要求完整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鲜章。

1.报价函(模板见附件1)、交易服务方案原件(供应商自拟);

2.承诺函(模板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售电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5.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上述资料均密封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及最终成交单位将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7 其他

    /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


附件1:

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报价单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关于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报价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水电一口价

(元/度)

1

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

采购公告

1


 

报价单位: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X(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2022年X月X日


附件2:

承诺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对于贵方的2023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我方已认真阅读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对本次采购活动做出实质性响应,并郑重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产品质量保证:配送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国家“三包”规定,并认真对待质量投诉;

7.报价承诺:所供商品货物价格均为市场低价,不高于市场同期零售均价;

8.售后服务承诺:若遇到不符合订单要求的或者损坏的(供方引起的)商品货物,我方负责更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9.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供应商如成交后,无故放弃,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11.供应商如成交后,采购产品与评审时的参数出现不一致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12.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如出现违反规章制度人员,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本单位失信供应商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约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X(签名)

承诺单位:XXX (盖章)

   月   日

 


附件3:

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名称),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售电/配售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资产总额:              ,供电电压等级             千伏(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填写),供电范围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填写)。

本企业严格遵循国家/        省(区、市)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注册条件,严格按要求配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人员、技术条件,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本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3. 本企业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4. 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5. 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同意电力交易机构对我单位满足注册条件的资产、人员、经营场所、技术支持系统等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外公示,并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6. 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交易机构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7. 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8. 本企业严格参照国家/省(区、市)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9.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息,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10. 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能源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售电公司须对1—12条内容作出承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1—12条基础上还须对以下13—19条内容作出承诺:

12. 本企业承担经营区域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13. 本企业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相关用电管理。

14. 本企业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区域内配电网,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负责经营区内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15. 本企业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和管理人员。

16. 本企业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承担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监管责任。

17. 本企业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18. 本企业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 诺 时 间 :


合同范本

(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格式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