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入库采购项目入库采购项目)

创建时间:2023-01-06 09:20

(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入库采购项目入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进行项目入库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入库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高农司采[2022]13号 

1.3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概况:“裕农新域”项目展示中心即将正式开放,按照项目营销招商部署,将分为商户接待期、商户落位期、交房开业期、销售蓄客期、销售开盘期、销售期等各阶段,在此过程中为配合招商、销售的各个重要节点,需要展开如:展示中心开放活动、招商期间的落位选铺活动、开业活动、销售阶段的暖场活动、开盘活动以及节日庆典主题活动等线下活动来支持各阶段目标和整体目标的顺利达成,为此需选定(线下)活动公司在活动方案、物料制作、画面设计、宣传推广、安装搭建、现场布置、物品采购(含礼品)等具体执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R  不限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涉及的活动策划方案、物料制作、采购(含礼品)、画面设计、活动宣传、设施设备搭建、安装、现场布置及活动后现场清理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具体按甲方认可的策划方案进行执行具体内容根据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营销招商部具体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销售完成

2.3服务地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2.4基本要求或服务标准:

1、有一定的资金能力。截止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 2 年,承接合同金额 3 万元及以上的营销活动场次不少于 5 场,承接合同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的营销活动场次不少于 2 场(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2、出现安全事故能独立承担赔偿及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接到甲方活动需求通知能立即响应,并在8小时之内完成初步报价。

4、入库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且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付款方式:服务单位(乙方)完成活动组织并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费用。

6、合同3年1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履约情况良好的单位可视情况续签合同。

7、服务期满我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库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三年内将取消其再次入库资格。

8、本次采购不限制入库单位数量,我司将视情况确定最终入库数量及单位,最终入库结果将在我司官网进行公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具备采购文件中关于资格、资质的其他要求;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有意参加入库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16日至20231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加盖鲜章递交至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成本控制部(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函⑤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 评审方式

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后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工作小组级营销招商部对本次采购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服务单位均可作为入库单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http://www.mygssc.cn/)上发布。

7 其他

    其余未尽事宜,详合同条款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迴龙路10号

邮政编码:621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28327936

项目监督举报电话:0816-2640341   0816-2787318;

监督举报邮箱:744960284@qq.com;  gns2787318@sina.com

 

二〇二


附件:

报名函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   公司全称   )已知悉贵单位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入库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高农司采 [2022] 13号】采购公告相关要求,现申请报名本项目采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委托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入库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高农司采 [2022] 13号】的采购报价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至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有效期结束止。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⒈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⒉委托人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说明:

    ⒈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⒉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⒊委托代理人根据受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

 

 

附件:合同条款

营销招商(线下)活动单位

合作单位入库合同

 

 

合同编号:

 

 

 

 

 

 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方:

 

签订日期:       


 

甲方: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中选营销招商(线下)活动承揽合作供应商入库事宜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揽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营销招商需要,进行活动策划方案、物料制作、采购(含礼品)、画面设计、活动宣传、设施设备搭建、安装、现场布置及活动后现场清理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具体按甲方每批次要求和认可的策划方案进行执行

二、合同有效期:        日起至        日止

二、 每批次任务派发和入库单位选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具体活动任务时,甲方将活动需求等因素通知所有入库单位由入库单位进行报价及方案响应,乙方在按甲方要求进行价格响应后在报价有效响应期内不得进行调整,若出现价格响应后拒不执行的情况,按本合同违约责任处理。经甲方相关程序确定实施单位及实施价格,乙方报价后甲方不保证乙方一定成功承接活动任务。经甲方确认后的单价,乙方每次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制作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装卸货费用、保险费、代理费、税费、安全设施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若入库的单位均不能满足甲方项目要求或不愿承接该项目时,甲方有权邀请库外单位承接并实施。同时,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诺授予乙方实施的具体数额。

2、乙方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

三、 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按照单次活动的实施价格结算。

2、经甲方对照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批次的费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等方式按本条所列的乙方收款账户向乙方支付应付活动服务价款。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账号:【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活动的具体要求,并有权对乙方活动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2、对乙方提交的活动方案,甲方应在收到后及时审查并签字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乙方。

3、活动实施内容或质量要求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可选用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合作期满无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若续签合同则自动转为下一轮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否则若因此发生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由乙方自负费用进行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要求提供活动方案,提交甲方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活动。

4、乙方对活动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行为。

6、乙方在组织和实施活动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含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活动现场的人财物等一切安全责任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足额赔偿甲方。

六、实施及验收

1、乙方承诺按照有效订单规定的时间将甲方所确定的活动内容物资、人员等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方案实施活动内容。甲、乙双方共同对活动方案内容、质量等进行验收。

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活动组织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甲方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 活动物资及运输

1、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适合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并负责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运输过程中及商品交付甲方且接收验收合格前,物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八、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响应要求约定和甲方要求进行活动组织,实施内容与甲方要求不符,乙方除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调整外,还应按本次活动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实施内容不符合要求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还应按本次活动实施内容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组织实施。因乙方履约迟延致甲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若因履行本合同导致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协议。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将情况以可靠方式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如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天以上,未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十二、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订日期:

 

 

 

 

 

 

 

 

 

附件一:

活动服务订单

«说明:本订单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营销招商(线下)活动服务单位》的附件。

需求单位(甲方)名称:

服务单位(乙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

手机:               座机:

手机:               座机:

需求方代表签字:

服务方代表签字、盖章:

传真:               邮编:

传真:                   邮编:

序号

项目内容/物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2








3








4








总价


服务条件

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附件二:

 

 

 

 

安全生产承诺书

 

绵阳市高水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本单位(人)承诺在承揽贵单位“四川裕农新域商贸物流城”项目营销招商相关活动过程中,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组织实施活动,并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其经济、法律及民事责任概由本单位(人)承担。  

 

承诺单位:

承诺人: